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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人•手记】六年后的特殊澄清
来源:上城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21-08-05 17:13:00


“李书记,你还记得我们社区以前的党委书记老戴吗?最近社区里很多人都在说她。”

6月底的一个下午,我正在外面开展清廉村居建设专项督查,辖区内静怡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小杨打来电话,说监察工作联络员们已经反复听到居民的议论——社区党委原书记戴某多年前被街道纪工委调查过,是存在问题才被迫退休,现在戴某在街坊邻居面前都抬不起头了。

戴某担任社区党委书记时,我还不在现任岗位,对她的情况并不了解。为了把情况搞清楚,我当即赶回去调阅当年的案卷材料。

原来,六年前的2015年,戴某确实被举报过。街道纪工委连续收到三封信访件,反映静怡社区停车收费款被截留、社区书记戴某存在经济问题。经过街道纪工委详细调查,此事因居民停车纠纷而起,三封信访件反映问题均不属实,当时街道纪工委已经向反映人正式答复,对戴某也作了反馈说明。之后没多久,戴某因为到龄,正常办理了退休手续。

时隔多年,传言再起,当时的纪工委干部都已调走,本着负责任的态度,我一一询问了当时的承办人员,进一步证实了六年前的调查结论,即戴某并无违纪违法问题。

六年前已有定论的信访举报,我们是否还要旧事重提?

街道纪工委进行了热烈讨论,“静怡社区停车本来就很难,如果有人不满意就可以随便举报干部,以后还有谁敢管这事儿?”“老戴为社区做了很多事,临到退休前还被人举报,一直说到现在,确实是受委屈了。”“影响了党员干部的名誉,时隔六年后可否进行澄清?”面对新问题,我们立即向区纪委区监委作了汇报。

“我们市、区两级纪委监委正在开展‘澄清正名,撑腰鼓劲’宣传周活动,这种情况完全符合澄清正名的前提条件。” 区纪委区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党员干部遭遇了不实举报,即便是已经退休,我们纪检监察机关也应当站出来,澄清正名、制止非议,为干事者撑腰鼓劲。

获得支持后,纪工委决定在静怡社区召开一场澄清通报会。

7月6日上午10点,静怡社区一楼会议室里坐满社区党委干部、支部书记、群众代表,戴某也早早赶了过来,表情有些激动。

“2015年,街道纪工委已经详细调查过这个信访问题,结论也很清楚,举报问题不属实。前段时间,我们得到反映,因为有部分群众不明真相,把当时的调查工作和戴某的正常退休联系起来。现在经过我们纪工委研究,并得到了区纪委区监委和街道党工委的支持,给大家开一个澄清会,一方面是再次说明当时情况,另一方面也希望在座的各位能够帮助在群众中宣传澄清。”我代表街道纪工委详细通报了六年前的调查情况。

我们公开出示了当时的一些调查文书和证据材料,证明了戴某的问题并不属实、街道纪工委的调查工作严谨负责、得出的结论经得起考验。

“我也听到过传言,说她是因为有问题才退休的,现在很清楚了,我会把事实真相告诉邻居们。”一位在场老党员说。

“我跟戴书记共事多年,当时就觉得不太可能,她的为人我当时就信得过,现在更加信得过了。” 社区支部书记林功明说。

散会后,戴某紧紧握着我的手说道:“前段时间我很气愤、也很心寒,但现在我很感动、很欣慰,谢谢纪工委为我澄清,消除群众对我的误会。”

现任社区党委书记施政深有感触:“纪检监察组织及时为党员干部澄清问题,是非常有必要的,社区‘一把手’要面临的矛盾很多,有了街道纪工委的支持,工作起来才能更加放心。”

这场时间不长、规模不大的澄清会,让我对纪检监察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澄清,不仅仅是为党员干部正名,更代表着纪检监察机关严管厚爱的立场与实事求是的态度,不仅仅是为蒙受委屈者个人“撑腰”,更是为一大批正在矛盾面前履职担当、困难面前冲锋陷阵的干部“鼓劲”。谁为工作担当,我们就为谁担当。纪检监察机关不但要有查处极少数的“纪法之剑”,也要有保护大多数的“澄清之盾”,只有这样,才能让广大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时少一些后顾之忧,多一些坚实保障。(作者:杭州市上城区采荷街道纪工委副书记 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