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区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中央纪委监察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新要求,准确把握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定位,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职能,提升信访举报工作绩效。
建立信访信息上报共享机制。定期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每月编写一期重要信访情况,每季度编写一期信访情况分析,按要求向组织部门提供领导干部的信访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每周与案管室共同对信访件进行梳理,将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到案件线索库(今年以来共移交5件次),杜绝了案件线索流失问题,强化了信访举报提供案件线索的主渠道作用。
创新信访案件督查快办机制。充分发挥信访督办职能作用,加大对初信、初访的查办、督办力度,采取月对帐制度,限期报结;按月排查重点信访和不稳定因素,并直接交办,限期办结;针对重点信访问题重要信访案件,从四个方面实行全程跟踪督查,一查承办单位查办信访案件的进度,以保证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得到及时的解决和处理;二查承办单位办理信访案件的方法、程序,从形式上督促具体办案人员严格按党规党纪办事;三查承办单位信访案件办理质量,看其是否符合“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案件查办要求,是否以案件检查的标准、要求调查信访件。以确保信访案件办理经得起历史检验,经得起上级复查,经得起群众评议。四查承办单位在办理信访案件时确定的处理意见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错误行为是否纠正,违纪人员是否得到相应处理,查处结果是否与实名举报的信访人反馈,应进档的材料是否归档。
建立信访监督制度。对信访举报反映党组织以及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苗头性问题特别是“四风”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警示、教育,做到超前预警防范,促使其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