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五严格”狠抓农村信访案件办理质量
来源:建德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5-07-11 08:54:19
今年来,建德市纪委以“五严格”的工作标准狠抓农村信访案件办理质量,起到良好工作效果。1-6月,受理农村信访113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2%:
严格落实办信责任人。明确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是市纪委交办信访件核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参与市纪委交办件的调查取证、核查报告的撰写和审核。
严格规范办信程序。要求市纪委交办信访件核查结束后,核查报告必须经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审核。审核后由纪(工)委书记负责将核查报告报市纪委分管常委和信访室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再报委局主要领导。
严格规定办信时限。要求市纪委交办信访件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报告审核时间记入办信期限。不能按期办结的,必须及时办理延长手续,不能事后补办,如不及时办理延期手续的,将在每季的信访通报中进行通报,并在年终考核中进行扣分。
严格把关实名举报反馈。要求切实加强实名举报反馈工作,对于实名举报反馈过程要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如没有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第一次发现批评扣分,第二次发现将不给予办结。对于举报人在外地不能进行当面反馈,而采用电话反馈的反馈过程均进行全程录音。
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要求禁止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的泄露举报人信息。如因无意或故意泄露检举、控告情况和信息的,要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