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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减存量遏增量提质量 转方式化解纪检监察重复信访
来源:余杭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5-07-22 09:45:05
  近年来,余杭区纪委在化解纪检监察重复信访问题工作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围绕“减存量、遏增量、提质量”目标,通过定期研判、分类化解、规范办信等举措,着力提高初信初访的解决质量,有效减少重复信访数量。2014年以来,余杭区纪委收到重复信访举报249件次,已息访151件次,化解率达60.64%。
  定期研判减存量。区纪委按月、季、半年定期梳理和分析研判重复信访举报件,对梳理出来的信访件建立数据库,逐个落实领导包案,明确责任主体、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和办结时限,确保积案工作顺利化解;对历时较长、涉及面广的信访案件,组织相关部门会商,按照各自分工或职责集中化解。今年共确定8件重复疑难信访件由委局领导包案,将19件重复疑难信访件作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包案;对2件上级领导的包案件,通过专人驻点督办、倒排时间结点等措施,落实息诉罢访。
  分类化解遏增量。余杭区纪委在纪律审查中进一步突出执纪特点,更加注重成本和效益,采取区分实名和匿名、业务范围内和外的重复信访举报进行分类处置,通过引导举报人到有权管辖部门或者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业务范围外问题,息访因业务范围外问题引起的实名重复举报49件次;通过责令承办单位再次详细解释原反馈不够详细和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违纪行为引起的重复举报,取得实名举报人谅解息访26件次;通过公开办信化解匿名重复信访举报76件次。
  规范办信提质量。推行退办制度,制定出台《余杭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交办件退办制度(试行)》,对事实不清等4类报结审核的交办件明确退回重办标准和程序。推行通报制度,每月通报和排名基层办信情况,并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推行家访制度,制定出台《余杭区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办理家访制度(试行)》,明确4类信访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必须对举报人实施家访,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倾听群众心声、解决群众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