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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19个镇街纪(工)委实现查办案件“零突破”
来源:余杭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5-11-20 08:59:39
  今年以来,余杭区纪委紧紧围绕“三转”要求,切实加强对镇街纪(工)委办信办案工作的指导,着力推动基层聚焦办信办案主业,取得较好实效。1至10月,各镇街纪(工)委共办理区纪委交(转)办信访件84件,办结率为97.62%;化解重复访129件,化解率99.23%;查办案件59件,同比上升37.2%,19个镇街查办案件全部实现“零突破”。
   强队伍---深化三项工作
  区纪委积极把握镇街专职纪检干部的提名考察权,落实专职专用要求,制定完善配套制度,促进镇街纪委履职尽责,强化办信办案工作。一是出台提名考察办法。制定出台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区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牢牢把握主动权。二是落实专职专用要求。镇街纪(工)委实行“2+3”配备模式,即专职2人(书记、副书记)+兼职3人(委员),并将原由镇街党(工)委副书记兼任的纪(工)委书记改为由党(工)委委员担任,明确专职纪检干部不得分管或从事纪检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确保专职专用。同时,要求各镇街配齐配强3名兼职纪(工)委委员,进一步增强基层纪检组织力量。三是完善履职制度保障。出台《镇街纪(工)委工作规程(试行)》和《余杭区镇街纪(工)委履职清单》,突出主责主业,明确镇街纪(工)委履职内容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办信办案等七个方面16项内容,其中将办信办案工作具体细化为三个方面11项具体举措,为镇街纪(工)委正确履职、强化办信办案提供制度保障。
  压担子---建立三项机制
  区纪委突出考核导向作用,通过督办、退办和责任制考核三项机制,倒逼乡镇纪委主业主抓,把主要精力放在办信办案上。一是实行督办机制促落实。建立一月一分析、一月一通报制度。对区纪委交(转)办信访件逐一进行登记,明确办结期限,对承办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或超期未办理延期申请手续的,每月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从而督促承办单位及时调查和处理信访件。二是实行退办机制促规范。制定出台《余杭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交办件退办制度(试行)》,明确信访交办件呈报结案标准,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不准、材料不齐等4类报结审核的交办件实施退办,并由交办室专人负责对退办件进行重点跟踪、催办督办。退办件将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三是实行考核机制促成效。把镇街纪(工)委纪检信访和执纪办案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分值大幅调整至85%,明确对镇街零自办案件的予以扣3分,额外完成自办案件的每件加1分。同时,结合对各镇街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日常考核,对于未完成自办案件的、案件(信访)办结率未达到100%的等情况,提出拟扣分意见,并以《情况反馈单》的形式分送给各镇街党委、纪委,层层传导压力。
   提能力---借助三个平台
  针对一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个别纪检监察干部业务不精、不会办案等问题,加强实务培训和实战锻炼,有效提升办信办案能力。一是“面对面”集中学。利用每年举办纪检监察干部读书会的契机,围绕当前办信办案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和存在的问题等内容,邀请纪委、检察院、公安等部门业务骨干进行集中授课,并结合近年来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重点分析讲解。今年全区各镇街和部门2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接受培训。二是“点对点”分片纠。建立分片联系制度,将全区分成临平、余杭和瓶窑等3片区,由区纪委分管案件信访副书记带队,主动下基层,对重点难点案件(信访件)开展“点对点”检查指导,并现场答疑解惑。结合案件(信访件)质量检查,选取若干代表性案件(信访件)卷宗“现场点评”,规范办信办案流程。截至目前,共开展培训6场,受培训人员达80余人次。三是“手把手”直接教。在4个纪检监察室搭建“实战”演练平台,每三个月抽调4名基层专职纪检干部到办信办案部门挂职锻炼,全流程参与办信办案工作。同时,实行主协办制度和交叉办信办案制度,在实战中进一步提升案件查办能力。今年以来,已有3批12人次上挂锻炼,参与重点案件查办1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