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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强化责任办信访 确保“探头”作用发挥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10-09 15:00:38

日前,建德市纪委牢牢抓住派驻机构办信工作,确保派驻机构信访“探头”作用的发挥。

集中管理信访线索。市纪委要求每个派驻机构每月定时报送接收信访件办理情况,各单位大数据纳入市纪委集中管理,通过量化的数据来反映各单位每月的信访工作量,为委局领导工作决策提供参考。

严格规范交办机制。市纪委在收到派驻监督单位监察对象信访线索时,一方面对信访线索进行督办;另一方面要求派驻机构负责人必须亲自第一时间来委局,本人签字后才能领取信访线索,确保信访线索定人办理、定时汇报。

密切聚焦工作重点。工作实践中,实名举报答复不满意信访件处置不到位极易引发重复访、越级访。市纪委将派驻机构此类信访件列为减少“三访”现象的工作重点。一是强化工作责任。经市纪委审核后认为举报人不满意系首办单位未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造成的,该信访件被评定为劣质案件,并在年终考核中进行扣分;二是加强工作指导。派驻机构将信访案卷交市纪委汇报后,由市纪委组织相邻派驻机构力量对该信访案件进行审核并二次答复;三是突出工作实效。实名举报不满意信访件的审核和二次答复工作无特殊原因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结。

归口把关案件质量。市纪委对交办派驻机构办理的信访件案件质量进行把关。一方面做到“三必须一穷尽”,即:派驻机构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核查过程,亲自撰写核查报告,亲自到场答复反馈,调查取证必须做到穷尽;另一方面做到呈报结案“提级审核”,即:每件交办件均须经信访室初审、分管常委复审、分管副书记再审、纪委书记终审;再一方面,退查退办做到“六不放过”,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到、材料不全、定性不准、处理不当的信访件一律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