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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坚持“四个导向” 有效化解重信重访
来源:余杭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3-01 01:43:11

去年以来,余杭区纪委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信访举报工作要求,围绕“减存量、控增量、保质量”的总体目标,着力化解涉纪重信重访。2016年,全年共接收信访反映376件次,同比上年下降27.83%,其中重信重访93件次,同比上年下降50%,越级信访下降47.14%。

坚持责任导向,在减少存量上下功夫

认真梳理一年来的重信重访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化解责任清单,实施区镇两级纪委领导包案制,落实全区4个片区指导联动协作机制,每个片区由2名区纪委常委负责联系,明确责任人、指导人、督办人,集全区力量集中化解。2016年区纪委班子领导共包案信访件9件,化解9件,化解率为100%。镇街纪(工)委、派驻机构负责人包案17件,化解16件,化解率为96.15%。

坚持问题导向,在遏制增量上下功夫

针对重复信访多为反映农村问题的特点,在全区20个镇(街道)推行村级民主监督公开日活动,全面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巡查,建立疑难复杂信访办理公开听证会制度,将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村级民主监督公开日活动每月举办一次,信访群众可当场发表意见建议、查阅账册资料,村(社区)干部现场解答或作出说明,处理相关问题。村(社区)基层巡查犹如“全面体检”,去年共发现、整改问题1235个,有效消除隐患、减少信访矛盾。信访公开听证会通过当事人陈述、质证、调解等六个环节,引入民主监督促矛盾和解,在已举办的8场听证会结束后,相关信访举报人均签字表示不再上访。

坚持过程导向,在跟踪督导上下功夫

建立重信重访办理周报告、月查通报制度,动态管理重信重访办理情况。对交(转)基层纪检组织办理的信访举报件,要求一周一报办理进度,做到周周有进展。对进展缓慢的根据情况及时进行约谈督促,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或超期未办理延期申请手续的,每月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同时严把办结审核关,对照质量评分标准,对承办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评分,对低于80分的予以退办。2016年,当年办结率、按期办结率均为100%。

坚持结果导向,在反馈疏导上下功夫

制定出台《余杭区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办理家访制度》,明确区纪委交办的署实名信访人、包案信访件中的署实名信访人等4类信访,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须对举报人实施家访。家访过程中详细了解家访对象的信访原由、信访有关问题和诉求,告知信访受理、办理情况,听取家访对象对信访受理、办理情况的相关意见建议,在信访办结后对信访人作答复反馈,同时作相应的思想疏导和政策宣传工作。2016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家访实名举报人46件次,实施家访的信访件办理满意率达到100%。(高银伶 常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