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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城:四项机制加强管理基层纪检组织信访工作
来源:上城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12-21 16:49:08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基层纪检组织信访工作,严防“有访不接、压件不报、有件不查”问题,今年以来,上城区纪委监委以“四项机制”从登记、上报、处置、考核四个方面,全面推进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取得实效。

完善登记。要求各基层纪检组织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克服事多人少困难,落实专人负责。通过耐心倾听来访人诉求、深入分析来信来电内容,对信访问题作出初步判断。完善登记制度,对信访问题按类分级填写入簿,对业务范围之外的信访举报也要登记在册。而后根据受理范围明确的信访举报问题类型,做好“分级负责、归口办理”。

定期上报。各基层纪检组织须按照“日报月结”机制,向区纪委监委报告本级受理的信访问题情况,接访当日须报送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30日内须报送信访举报办结情况。此外,每季度还须专题报送一次包括业务内外的信访举报受理及办结情况,为区纪委监委作出重点指导和综合研判提供参考。

规范处置。制定《上城区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图》、《派驻机构、街道纪工委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图》,明确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根据各类各级问题线索的性质特点和难易程度细化各项程序,以通俗易懂的图表规范处置流程。

加强考核。区纪委监委信访室不定期对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台账检查和当面访谈,一旦发现有“有访不接、压件不报、有件不查”的情况,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同时,将检查情况纳入年度信访绩效考核指标,与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挂钩。以考核激励和责任倒查为“双保险”,确保基层纪检组织信访工作顺利开展,提升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