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出台信访接待用语与行为规范
来源:信访室
发布时间:2018-04-08 16:17:44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信访接待工作,拱墅区纪委近日出台了《拱墅区纪检监察系统信访接待用语与行为规范》。接待用语明确了文明用语20条、禁忌用语30条,行为规范要求接待来访和接听电话时应做到“三声、四心、五到位”。
规范接访语言,做到熟知熟用。将推行纪检机关文明用语作为文明接访作为规范文明执法的首要内容,牢记公务电话接听、群众上访接待等基本用语,使“您好”、“请坐”、“有事您说”、“感谢您对纪检工作的信任与支持”等语言成为工作中常态化语言。
规范接访态度,做到平等热情。要求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接待群众要热心、听取诉求要耐心、询问情况要细心,沟通交流要诚心进门时礼貌到位、询问时介绍到位、受理时告知到位、不受理时解释到位、无理时疏导到位。
规范接访行为,做到尽职尽责。 视来访群众为自己的亲人,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业务范围外不予受理的,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告知相关职能部门的地址、电话,并视情况可帮助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