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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信访处置“三板斧” 确保件件有着落
来源:余杭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20-10-14 11:57:34

今年以来,杭州市余杭区纪委区监委从信访接待、信访质量、信访调查入手,以“三不”措施磨砺信访举报“三板斧”,着力解决信访举报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办信质量和群众满意率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实现了“双赢”。

对接职能部门  引导群众诉求 

“这位大姐,你反映的问题需要向区公安分局反映,我帮您联系一下。”

“你好,请问是区公安分局窗口吗?我这边有位大姐要反映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的问题,我让他到您这边可以吗?”

像往常一样,遇到群众提出纪检监察业务外信访问题,余杭区纪委区监委信访室副主任吴金丽总是第一时间联系好相关部门,将来访人送到社会矛盾调解处理中心后才放心离开。

“到这里来反映问题的群众,一定是在生活上真的遇到了自己没法解决的困难,所以只要能帮他们对接好,我们总是尽己所能,让他们少走弯路。”吴金丽说。

2018年,余杭区纪委区监委就以十有统一标准率先在区本级和全区20个镇街建立规范化来访接待场所,建立了《余杭区来访接待十有标准》,要求纪检来访接待要遵循最多跑一次原则,让群众少跑路。如今,各镇街来访接待场所与区纪委区监委来访接待场所还建立了联动机制,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反映问题、查询信访件的办理情况、接受信访调查答复等,让群众最多访一次。

从严把关  提升信访办结质量

“沈主任,我看你在初核方案中说过要找廖某和沈某谈话,但是案卷中没有找到谈话笔录。这是怎么回事?”

近日,余杭区纪委区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莫文良在审核街道纪工委上报的信访件后提出疑问,按照区纪委区监委信访件报结规则,莫文良将该信访件退回,并要求该街道纪工委重新补充调查。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信访举报质量,该区纪委区监委上半年对《基层信访件报结规则》进行了修改完善。根据新规则,被反映对象为基层一般干部的信访举报需经联系室具体经办人、室负责人、分管常委层层审批同意后才能到信访室报结,而中层干部的信访举报则需要分管副书记最终同意后才能报信访室报结。信访室最后还需要把关实名举报告知、实名举报反馈等程序性问题,如有问题,依然需要基层补充或重新办理。

“我们设计了信访举报质量评分表,分别从受理、办理、处置、管理四个环节38个项目对一件信访举报进行打分,基层在报结前对照标准进行自查后,再由纪检监察室、信访室以及分管领导层层把关。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基层的信访举报件质量。

今年上半年,余杭区纪委区监委还根据片组协作制度,对四个片区2019年以来的信访举报开展质量检查,通过镇街纪工委、派驻机构交叉互评和联系纪检监察室、信访室联评的方式,对信访举报中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和纠正,有力推动了信访办件质量。

重信清淤” 信访反馈不满意 不懈怠

“感谢白晓平同志做了大量细致的调查工作,这种对党和人民负责的工作态度令人敬佩!”今年7月,余杭区纪委区监委收到了一封感谢信。而写这封信的人,正是该区的一名多年信访户王某。

据了解,王某自2013年起就针对区教育局教研室财务问题不断重复上访,工作人员多次调查并反馈,王某始终对结果不满意。今年年初,余杭区纪委区监委将该信访件列为今年重信清淤重点件,由联系纪检监察室白晓平、张骏负责重新调查答复工作。

上半年,白晓平、张骏就该信访举报给予王某反馈,在反馈期间,王某对调查结果不满意,并提出了新的疑问。白晓平细心记录,就王某提出的疑问继续深入调查。最终,通过全面排查区教研室另一件贪污案件已经封存的原始凭证、记账记录,白晓平终于找到了新的证据材料。面对原始凭证和记账记录,王某终于消除了疑虑,对调查结果心服口服,并在在实名举报反馈单签上了双满意。

两次调查结果没有改变,但信访举报人的态度缺变了,这在余杭区并不是个例。今年,余杭区纪委区监委注重信访举报高质量发展,明确实名举报反馈结果不满意的件不得办结,对举报人提出的疑问必须书面记录,需要进行二次当面或书面反馈。同时,还对镇街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办理不满意的信件进行复查复核,2020年,上半年共复查复核6件,复查复核件双满意率为50%

根据数据显示,余杭区纪委区监委共列入重复信访清淤重点件22 件,化解20件,化解率为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