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纪委查处农村信用社串案
来源:案管室
发布时间:2014-11-08 10:51:12
2009年2月至4月,临安市纪委严肃查处了临安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姜强等人经济违纪违法案件。
经查,姜强在1995年至2009年期间,在大额贷款审核发放、处置抵债资产、内部人事任免和调整、资产拍卖业务及采购大宗物品等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钱物共计180余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4年。临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衣锦信用社原主任刘晓鸣,在贷款审核发放、处置抵债资产等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多次直接收受和索要相关人员钱物,共价值122余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临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原经理陈理敏,在贷款审核发放、处置抵债资产等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相关人员钱物共计24多万元、贪污25多万元、挪用公款30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