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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市查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姜强等人经济违纪违法案件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4-11-08 10:51:13

  2009年,临安市纪委严肃查处了临安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姜强等人经济违纪违法案件。

  经查,姜强在1995年至2009年期间,在大额贷款审核发放、处置抵债资产、内部人事任免和调整、资产拍卖业务及采购大宗物品等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钱物共计180余万元,被司法机关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原临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衣锦信用社主任刘晓鸣,在贷款审核发放、处置抵债资产等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多次直接收受和索要相关人员钱物,共计价值122余万元,被司法机关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原临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经理陈理敏在贷款审核发放、处置抵债资产等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相关人员钱物,共计价值24万余元,贪污25万余元,挪用公款30万元,于2009年9月7日被司法机关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