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02年9月至2005年8月间,杭州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吴勇在公司地块、厂房被征用拆迁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侵吞财物和挪用资金。其中,吴勇侵占财物73.05万元,挪用资金73.48万元。案发后,吴退缴全部赃款,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被开除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