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防办(民防局)查处两名干部的受贿行为
来源:案管室、审理室
发布时间:2014-11-08 10:51:13
杭州市地下空间建设发展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陈宇,在2004年至2009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业务单位入围招投标及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35万元,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被司法机关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三个月。
杭州市地下空间建设发展中心项目部经理俞刚,在负责文二西路、华丰路、秋石快速路等工程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项目工程承包人骆某某、俞某某、华某某谋取利益,并收受工程承包人钱财共计人民币24.4余万元,被开除公职,并被司法机关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