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余杭区纪委连续查处了多起涉案金额较大、社会影响较广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为进一步总结经验,发现不足,该区纪委召开了案件查办工作座谈会。区委常委、纪委书记魏祖民强调,案件查办工作始终是纪检监察组织的中心工作,始终是不可替代的职能,案件查办人员要认真履职,积极探索的新思路、新措施、新方法,不断提升案件查办工作水平。
今年以来,余杭区纪检监察组织继续保持了案件查处的强劲势头,截止目前,全区共立案97件97人,涉及处级干部1件1人,科级干部11件11人,开除党籍32件32人,追究刑事责任26件26人。特别是近期查处的几起大要案,为进一步拓宽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创造了有力条件,取得了较好经济、政治和社会的综合效果。
会上,魏祖民结合近期办理的一起党员领导干部失渎职违纪案件,对案件查办人员提出了进一步优化办案思路的要求,强调要改变以往“民举官究”的办案模式,主动出击,善于从表面现象中捕捉隐形线索,查找一些反常现象,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扩大案件线索来源。要进一步改进办案方法,改变以往更多依靠“谈话攻心式”的办案手段,适时运用信息技术等科技手段,提高办案效率。
针对下一阶段案件查办工作,魏祖民要求,要加强协作办案,充分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继续保持与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的良好协作关系,探索构建与金融系统、通信部门的应急合作机制。要加强初核质量,办案人员要选准初核时机,在严格保密的基础上了解调查对象个人性格、爱好、家庭、交友、社会背景等多方面信息。要加强安全管理,始终坚持把办案安全工作放在工作首位。完善办案安全应急预案,充实陪护员队伍,组织专题培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加强案后复盘,全面落实“一案三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办案日志制度。办案人员要注重学习犯罪心理学、审讯心理学等知识,养成记录办案感受的习惯,进一步充实完善案件卷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