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5日,市纪委研究决定对临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竑的违纪问题进行立案检查。胡竑在担任临安市副市长期间,长期与一名陈姓临安女子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并利用职权为其招揽工程,谋取巨额利益;此外,胡竑还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工程业务单位谋取利益,收受该单位人员所送的好处。胡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其行为严重违犯了党的纪律,目前已被立案检查,等待组织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