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萧山区严肃查处了杭州鸿达市政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前后两任总经理王尧根、陈文中受贿案。目前王尧根、陈文中已经被判刑,并被开除党籍。
经查,王尧根(男,1952年8月出生,杭州市萧山区人,高中文化, 1971年1月入党),在担任鸿达市政公司总经理(2004年至2006年2月)、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建设科主任科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发包、施工及工程款项支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8次非法收受相关人员所送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86000元,2010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2011年4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陈文中(男,1959年6月出生,杭州市萧山区人,大专文化,1971年1月入党),在担任杭州江东市政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鸿达市政公司总经理(2006年2月至2010年5月)期间,在工程发包、监管、验收及工程款项支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31次非法收受相关人员所送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027000元,2010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三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80000元,2011年4月被区纪委开除党籍。
随着各地开发区建设的大力推进,部分承担相应市政公用事业开发任务的国有企业在市政维修、厂房厂区道路建设、生活区配套道路工程及水电安装等诸多工程领域所经手的财物大量增加,各部位、各环节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也在不断加大,并且已经出现了“前腐后继“的案件。有关部门必须引起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多管齐下,才能防止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