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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南宝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正式宣判
来源:江干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4-11-08 10:51:15

  2012年4月,江干区纪委立案查处了江干区农居建设管理中心农居建管科原副科长姜南宝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经查发现,姜南宝在担任江干区农居建设管理中心农居建管科科员、副科长期间,利用负责江干区农居安置房工程的水电安装及相关小型工程、设备招投标等工作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收受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61.5万元。同时,姜南宝在生活上腐化堕落,与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的两性关系。2012年4月13 日,经杭州市纪委批准,江干区纪委对姜南宝实施“两规”措施,同年5月10日,对姜南宝解除“两规”措施并移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检察院。2012年11月,姜南宝因犯受贿罪被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