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开展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来源:建德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4-11-08 10:51:15
为确保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切实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建德市对2009年至2012年全市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此次检查分为全面自查、限期纠正、督促整改三个阶段,以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乡科级领导干部和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以上重处分的人员为重点对象,重点检查四个方面内容:一是给予党员、公务员(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行政监察对象党纪政纪处分的宣布情况;处分决定书等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人事关系归入本人档案的情况;受处分后改变干部管理权限的,人事档案移交情况。二是党员、公务员、行政监察对象受党纪政纪处分后,按纪律惩戒有关规定确定职务级别、工资档次、年度考核和任用晋升等情况。三是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后恢复党员权利情况;公务员、行政监察对象受行政处分期满后解除处分情况。四是其他有关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情况。通过专项检查,坚决纠正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在职务级别、工作安排、工资奖金、考核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各级党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执行纪律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