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市四措并举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来源:富阳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4-11-08 10:51:15
近年来,富阳市不断探索查案治本新思路,通过建立案件信息专报、案件总结交流、“一案四报告”、督查回访等4项制度,切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一是建立案件信息专报制度。案件查处后,及时形成《反腐倡廉情况反映》,分析案件发生原因,查找制度机制漏洞,并以专报形式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上级纪委报送,为领导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是建立案件总结交流制度。案件查处后,市纪委、监察局会同检察、公安、审计等相关协作单位,及时召开案件总结交流会,进一步剖析案情、交流经验、汲取教训,为今后的查案工作及下一步治本工作打好基础。
三是建立“一案四报告”制度。在“一案两报告”的基础上,结合每起案件查处的不同特点,做好“一案四报告”工作:及时总结案件,梳理经验得失;深刻剖析案情,查找漏洞缺失;搞好案件通报,警示教育一片;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落实整改。
四是建立督查回访制度。案件发生后,在发案单位及时召开案件通报会,并下发监察建议书。发案单位整改半年后,由纪委主要领导带队对发案单位进行督查回访,重点督查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情况和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切实发挥案件查办的教育、警示、预防等功能,起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立制一套,治理一方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