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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一二三”抓好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
来源:桐庐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4-11-08 10:51:15

  近年来,桐庐县健全完善“搭建一个平台、严把两个关口、落实三项检查”的工作机制,认真抓好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一、搭建一个平台,形成执行合力。搭建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平台,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公、检、法、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以联席会议的形式,每季度开展一次相关工作情况沟通。公、检、法等部门及时提供近期查处的在职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相关线索,组织、人社等部门汇报近期被处分党员干部处分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通过联席会议交流工作情况,商讨工作措施,进一步畅通了信息交流、反馈渠道,确保了处分决定快速、有效执行到位。

  二、严把两个关口,提升执行效能。严把“送达”和“执行”两个关口。一是严把处分送达关。在党纪、政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将《处分决定书》、《处分通知书》、《党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表》送达到组织、人社部门,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处分决定送达情况作为委局考核相关科室重要依据。二是严把执行落实关。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和组织、人社等部门在接到处分决定一个月内,必须办理完受处分人员所涉及的降低职务、级别和工资待遇、处分材料归档等事项,并由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将处分决定执行落实情况反馈到县纪委监察局审理室。同时党纪执行落实情况纳入乡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三、落实三项检查,确保执行到位。定期对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重点进行“三查”:一查会议记录和组织人事档案,处分决定是否在规定时间和范围内宣布、归入个人档案;二查工资取酬、受奖和晋升情况,受处分人员工资是否按规定调整,有无在受处分期间违规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等情况;三查处分后期和整改工作情况,是否办理了恢复党员权利和按期解除行政处分有关手续,建议事项是否得到有效落实。通过跟踪监督,及时纠正处分决定执行不规范的问题。今年以来,通过开展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共纠正因工作取酬未按规定执行而造成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4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