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西湖区纪委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关于加强安全文明办案的要求,坚持“双零目标”,即“办案安全零事故、办案人员零违纪”。把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贯穿于查办案件的各个环节,确保案件查办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抓教育强认识。及时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领会王岐山书记关于加强办案安全工作的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安全文明办案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是办案工作生命线”的意识,充分认识安全文明办案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正确的办案观,主动消除思想误区和畏难松劲情绪,进一步坚定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信心和决心。
二、抓自查找漏洞。专门召集检查、审理、信访等职能室负责人对委局安全文明办案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切实保证查办案件工作安全、有序、有效推进。深入检查岗位分工是否合理,制衡关系是否有效,寻找关键环节存在的弊端,进一步理顺体制,明确安全责任,增强管理的科学性。同时,加强对干部健康档案的收集,便于及时掌握调查对象的病史。
三、抓制度建长效。对原有的案件查办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案件检查工作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使用“两规”措施的实施意见》、《案件线索统一管理的实施办法》、《关于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规定》、《调查组及办案人员工作守则》、《规范涉案财物保管的规定》、《陪护人员工作守则》等7项制度,初步形成了靠防范预警、靠制度管控的安全文明办案格局。
四、抓管理严执行。坚决贯彻上级纪委关于“两规”措施管理的有关规定,把办案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前期的调查核实上,坚持少用、慎用“两规”措施,切实做到“三不规”。严格落实办案期间的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分管副书记驻点办案制度,做到安全责任层层分解、明确到人,并确定专人进行监督检查,注重排查、纠正安全办案方面存在的隐患、风险,保证办案期间的安全、文明。尊重和保障被调查人、有关人员的合法权利,坚决杜绝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行为,至今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