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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市查处二起村级换届选举贿选案件
来源:富阳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4-11-08 10:51:15

  2013年9月17日至11月24日,富阳市纪委共接听来电、接待来访、办理来信共109件次,其中涉及贿选的信访反映2件,查处贿选案件2件。具体做法是:

  1、成立机构明职责。成立由市纪委、市公安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农办、市民政局、市人大法制内司工委、市信访局等单位参与的“信访接待和贿选查处组”,在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市村级组织贿选案件处理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工作。乡镇(街道)成立相应的信访街道和贿选查处组。

  2、严肃纪律建机制。为严肃换届纪律,下发了《关于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的通知》,明确了“十个严禁”。出台了《富阳市关于查处村级组织换届贿选等破坏选举行为的实施细则》。同时,建立查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贿选行为案件线索传递机制,明确贿选行为查处流程,将各环节的工作职责明确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和市级机关各部门。

  3、迅速查处严纪律。本着“有报必查”、“露头就打”的原则,对村级组织中贿选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形成对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如渌渚镇杨袁村、灵桥镇山基村贿选案件,接到群众举报后,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协调市纪委、市公安局介入,指导乡镇具体调查处理,从早从严从快查处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并及时下发案件通报,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