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12年5-7月,余杭区中泰街道紫荆村村委会委员、助理会计郑卫国,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构财务凭证、假冒紫荆村经联社审核审批人的签名的方式,从紫荆村经联社套取集体资金,并据为己有。目前,郑卫国因涉嫌职务侵占被移送司法机关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