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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率先建立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制度
来源:建德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4-11-08 10:51:16

  为进一步加强案件线索的规范管理,建德市纪委在杭州区、县(市)率先出台了案件线索集中管理暂行办法。1-4月共清理出线索199件,其中拟立案类64件、初步核实类 51件、留存类37件、了结类47件,立案44件,其中市管干部6件。

  一是明确管理内容。案管室负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线索的集中管理,包括登记、保管案件线索,建立和维护案件线索数据库;对领导批示的案件线索及时转办、督办;牵头对案件线索进行定期分析,对重要案件线索进行集体排查。

  二是明确管理范围。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对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移送的、基层单位纪委掌握的、委局各室工作中以及媒体舆情中发现的等9类案件线索统一汇总集中管理。

  三是明确处置方式。建立每季度案件线索集体排查机制,由分管副书记召集,分管常委以及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室负责人等参加,了解掌握现有线索情况,分析暂存件和留存件,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暂存、留存、了结5种方式分类处置,做到事事有落实。

  四是明确责任追究。对各单位案件线索报送情况、办理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通报,并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纪检监察工作考核,违反线索移送、管理、查办及保密等相关制度,情节较轻的,给予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