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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县城南街道春江村原党总支委员兼报账员、江联自然村党支部书记吴来文被判刑
来源:
桐庐县纪委
发布时间:
2014-12-25 14:24:10
桐庐县城南街道春江村原党总支委员兼报账员、江联自然村党支部书记吴来文因挪用资金24.7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