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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突出“三促”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来源:拱墅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5-02-15 17:01:29

  为积极发挥案件查办工作的治本功能,拱墅区纪委突出“三促”,通过案后分析促业务、案后警示促教育和案后立制促预防,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实现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的转化。

  案后分析促业务。对去年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回顾总结,交流分析案件的特点及发案原因,重点结合大关街道工作人员魏强贪污食堂伙食费一案,对“小微岗位”贪腐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总结办案中好的经验做法,反思安全办案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优化办案思路、提高办案水平。

  案后警示促教育。注重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利用查办的案件资源,精心选择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进行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去年共组织典型案例庭审旁听活动3批次370人次,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案后立制促预防。针对社区经合社“三资”案件易发多发现象,由区纪委主要领导带队,逐个走访全区40家经合社,面对面开展提醒教育,并协助区委出台了《进一步规范(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提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的意见》,切实堵塞制度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