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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书记染赌债台高筑 掌管村级财务贪腐百万资金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03-09 15:55:07

[视频库视频: 还不清的“债”]

  作为村级党组织的负责人,他染上赌博恶习,累计欠了2000万元的债务,于是动用公家的钱堵自家的窟窿。桐庐县城南街道下洋洲村原党总支书记朱永平伙同该村村委原副主任朱慧莲虚构事实,骗取工程保证金900万元,同时,两人还利用职务之便,截留和骗取村集体资金583万余元,都用于归还个人债务。

  2014年12月5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依法作出判决:朱永平、朱慧莲二人因犯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15年有期徒刑。

  为还巨额赌债 不惜铤而走险

  在杭州桐庐县城南街道下洋洲村,朱永平绝对是一个响当当的人物。曾经是县人大代表、成功企业家、村党总支书记,远近闻名。然而就是这么一个人物,如今却以被告人的身份站在法庭上。

  这几年,国家各类支农、惠农政策不少,村干部管理的工程和资金多了,事权财权也大了。而这些村干部往往既是管理者,又是具体经济活动的实际运作者,一旦监管缺失,就容易滋生腐败。

  从2008年起就染上了赌博恶习,竟能在村支部书记的岗位上留任多年;而且村书记和报账员轻易贪腐千万资金,镇村两级组织竟然毫无察觉。朱永平就是这样,不受监管,一步一步走向腐败的深渊,从企业家、村书记、县人大代表到阶下囚,天命之年的他,身陷囹圄。

  朱永平在担任党支部书记以前,一直是办企业的。1986年开始,做手套、针织。当时八几年是家庭作坊,规模不大,直2000年前后,企业慢慢做大了。

  2002年,朱永平到桐庐县城南街道下洋洲村担任党总支书记。之后几年,企业经营不善,更为要命的是,从2008年开始,朱永平还沾染了赌博的恶习,由于多次高息借贷,几年下来他债台高筑,累计欠了2000万元的债务。此时的朱永平,除了担任村支书每个月1000块钱的工资,并没有其他固定的收入来源。这个窟窿该怎么填呢?背负巨额赌债,为了还钱,他不惜铤而走险。

  “一个农村的书记,别人每天来逼着还钱也不好。压力也大,工作上也有影响。思想也不是很集中,脑子都想着还钱的问题。”朱永平说道。

  为了还债,他的资金周转就出现问题,借新钱还旧账,陷入了高利贷的圈套。后来,以他自己的名义已很难借到钱了,这时的朱永平想到了一个人——同为村班子成员的朱慧莲。朱慧莲从2005年起担任下洋洲村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副主任,她的丈夫和朱永平从小一起长大,两家人关系很好。于是,朱永平就让朱慧莲作担保,通过她去外面借钱还债。

  伙同报账员 掌管村级财务

  2010年,朱慧莲为朱永平借款提供担保、出面借款,并操控借贷资金,但是窟窿还是越来越大,肩上的债务压得两人喘不过气来。

  担保和借债是高利贷,利息非常高,只能借后债还前债,导致数额越来越大,两人无法用自己的能力还债。

  2012年,在朱永平的安排下,没有通过选举,朱慧莲就兼任了村里的报账员。

  “打通”了报账员这一关,朱永平开始把目光盯上了集体资金。在朱永平的授意下,村里收来的摊位费、水电费等被偷偷截留下来,不入村里的账,一年多时间,朱永平累计侵吞集体资金73万元。

  收款收据,总共有三联,一联存档,一联交给交钱人,还有一联应该上报街道的村级财务代理中心,做一个帐。他们没有把钱上报,而是把收据积压在村里,导致街道对这笔钱没有掌握。

  这些行为一再得逞,这使得朱永平和朱慧莲的胆子越来越大了。朱永平找到朱慧莲,要求她伪造一份青苗款审批单。从最初的截留变为直接骗取集体资金。

  青苗款是他造了一张10万元的审批单,实际上青苗款是已经支付掉了。批下来以后,他们发现10万是不够去支付债务的,朱永平就把10万改成210万。

  桐庐县城南街道下洋洲村村委原副主任朱慧莲说道:“就是10万前面加一个数字。”

  简单的手法,低劣的技术,青苗补偿款便由10万摇身一变成了210万,这在常人看来有点疯狂的行为,朱永平却毫不担心。因为他有自己的办法。

  朱永平以集体的名义向房地产开发公司借了509万的资金,这笔资金不需要通过村级财务代理中心,直接打入下洋洲集体合作社的集体账户。这个审批单210万改了以后,正好账户里有这笔钱就把钱取了出来。

  2012年10月至2014年2月期间,朱永平、朱慧莲两人多次虚构绕道费、误工费、青苗费、工程款等开支名义,经街道村级财务代理中心审批,分8次骗取集体资金509万元。2012年底,由于上级查账,朱永平不得不归还了150万元。

  伪造公用账户 归还个人债务

  2013年7月,下洋洲村村级留用地投入开发,决定建造一座宾馆及一批商业房产,之后,桐庐某房地产公司通过挂牌出让取得了该地块的开发使用权,并由该公司独立开发,项目名为桐庐光耀新农村建设工程。

  有项目就有资金,有项目就可以运作,身处债务泥潭的朱永平在绝望之时看到了一丝曙光,决定铤而走险。但是,朱永平知道自己并没有工程发包的权力,而且工程也无法在短期内开工,怎么办?朱永平联系了几家建筑商,通过几轮谈判,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协议,约定村里把工程发包给五家建筑商,而五家建筑商必须缴纳100至500万不等的工程保证金,保证金打入一个名为“下洋洲村经济合作社里庄坞村拆迁资金专户”的银行账户。凭着村党总支书记的身份,加上一份正规的协议和银行账户,五家公司谁都没有怀疑这件事情的真实性。

  他掌握了一个没有启用的公用账户。关于来源,就朱自己说,是上面对下洋洲村的一块里庄坞村的土地拆迁,开设了一个专门的账户,后来拆迁没有实行,这个账户就被闲置了,也没有注销,一直是朱永平掌握着。这个账号只有朱永平和村里知道,没注销只有朱永平知道。

  被害公司认为这个项目是真实的,又是打到公用账户,所以就相信了。实际上这个账户是朱永平个人,朱永平拿到后就把钱转出去用于归还个人债务。

  直至案发,5家建筑公司缴纳的900万元保证金仍有812万元无法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