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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勇明醉驾被查处
来源:市纪委案管室      发布时间:2015-03-13 10:45:36
  经查明,2013年12月26日凌晨,张勇明饮酒后驾驶浙AEH281号小型普通客车从淳安县千岛湖镇绿城度假酒店向建德市方向行驶,途经千岛湖镇环湖北路滨湖路口处被交警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128mg/100ml,经抽血鉴定,张勇明血液中乙醇含量147mg/100ml。2015年2月,张勇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