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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干区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方面问题处理情况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5-09-25 09:36:49

  近段时间以来,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省市区委等规定要求,作风状况总体上是好的,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能够做到令行禁止。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置上级的三令五申于不顾,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我行我素、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落地生根,现对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方面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队)闸弄口中队中队长张士祥接受礼品问题

  2007年至2014年,张士祥在担任江干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队)九堡中队、闸弄口中队中队长期间,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辖区内土方工程、农贸市场、广告公司、道路序化管理外包公司等负责人所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2015年9月,区纪委给予张士祥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区监察局给予张士祥撤职处分。

  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队)火车东站中队中队长陈海平接受礼品问题

  2008年上半年至2014年年初,陈海平在担任江干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队)新城中队、闸弄口中队副中队长期间,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辖区内土方工程、农贸市场、广告公司、道路序化管理外包公司等负责人所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2015年9月,区纪委给予陈海平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区监察局给予陈海平撤职处分。

  上述党员干部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充分说明,“四风”问题并没有销声匿迹,树倒根在,防止反弹任务艰巨。各级各单位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精神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制度的执行,要通过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好落实,真正使各项制度落地生根、产生震慑。目前,中秋、国庆将至,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教育管理,严格廉洁自律,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表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者,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