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德亚违反廉洁纪律,在担任萧山区农业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负责审批农业生产设施用地等工作过程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和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不登记交公。2015年10月,杨德亚受到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