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萧山区新街街道纪工委由群众举报线索查证发现,盛东村两名村干部违反《盛东村征地安置实施办法》规定,在其家庭户内的人员不符合购买失地养老保险的情况下,占用盛东村的指标,利用工作上的便利为家属购买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经萧山区纪委批准,新街街道纪工委对该两名村干部予以开除党籍处理。
“因为违规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就被开除党籍,纪委处理得够重的。”看到网站上通报的案情,很多人发出这样的感叹。
新街街道纪工委书记徐妙友却不这么认为,他说:“对于失地农民的安置,每个村都有自己的规定,党员干部违规为自己的家属购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直接侵害了其他群众的利益,群众对此反映非常强烈。我们基层纪委既然发现了问题,就必须严查严办,否则何以立威立信。”
2015年,萧山区21个镇街纪(工)委自办案件52件,比2014年上升85.71%。上述的案子是其中的一件。“按照往年的统计办法,2015年镇街纪(工)委自办案件远不止52件,因为2015年我们要求自办案件不包括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等移送的案件及线索。”萧山区纪委案管室主任钱小军对此进行了说明。
考虑到镇街纪(工)委办案能力不强、人员不足、动力不够等问题,2015年,萧山区纪委监察局对症开出“三方”:一是“协作”方,推行办案分片协作机制,完善线索管理及办案工作制度,将全区21个镇街划分为4个办案协作区,分别由区纪委四个纪检监察室负责联系,督促指导镇街纪(工)委自主办信办案。当基层纪检组织遇到复杂疑难案件时,由区纪委统筹协调各片及片内办案力量进行联查联办,实现人员互补、资源共享。二是“考核”方,建立动态考核模式,即实行“周报、月会、季评、年考”工作机制,每周报送工作周记,每月召开工作例会,每季度对办信办案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年底对镇街纪(工)委书记的年度考核实行单列。同时,突出自办案件在考核中所占的分值权重,激发办案的积极性。三是 “培训”方,采取“请进来讲、走出去学、上挂下派、轮岗交流”的方式,重点培训纪检干部信访举报、纪律审查、案件审理等方面的业务能力。去年,区纪委还抽调了5名镇街纪检干部到委局纪检监察室挂职,专职从事纪律审查工作。
一年下来,令人欣喜的是,所有镇街都完成了自办案件要求,而且很多镇街有了质和量的突破。如瓜沥镇纪委自办案件12件,其中还包括多起对机关党员干部和村干部问责的案件,而以往镇街纪(工)委自办问责案件是极少的;北干街道纪工委自办的一起村干部违反廉洁纪律的案件,因数额较大当事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对于自办案件数量和质量的提升,进化镇纪委书记肖美娟认为,除了纪检干部办案能力的提升,主要还有三方面原因:一是镇街党(工)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纪委开展执纪监督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大;二是镇街纪(工)委确实感受到了监督责任的压力,全面从严开展纪律审查、抓早抓小抓苗头的意识增强;三是“三转”以后,工作的精力和时间聚焦到纪检监察主责主业上,有利于对纪律审查工作进行深入的研究。
当然,安全是办案的第一生命线,为了保障镇街纪(工)委自办案件的安全问题,萧山区纪委监察局在完善制度、开展培训指导之外,还加强了相关设施建设。推进谈话室标准化建设,选取义桥镇、河上镇等6个镇街为试点单位,在办公楼一楼或平房设立专门谈话室,对内部墙体、桌椅等实施软包,并安装摄像头、音器等设备,建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另外还为镇街购置了上级纪委指定的专用安全笔以及办案所需的手提电脑、照相机等,方便调查人员谈话取证。
萧山区纪委副书记李刚毅表示,纪律审查是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最基本的职责,是纪检监察干部的“看家本领”。萧山着力提升镇街纪(工)委的纪律审查能力,就是要让终端末梢也保持执纪监督的高压,让基层腐败“小苍蝇”也难逃纪律的“高压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