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萧山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萧山区衙前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楼航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楼航在担任原南阳镇副镇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