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萧山区纪委通报4起近期查处的违反村级组织换届纪律典型案件,5名党员被立案查处。4起案件分别为:
1.戴村镇南三村党员卢某某、方某某拉票问题。2017年2月,卢某某、方某某为竞选该村党委委员,搞非组织活动,私下在党员中签名拉票,还将上述签名材料交予该镇党委书记并在其办公室内发生吵闹,造成了不良影响。卢某某、方某某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闻堰街道三江社区党总支候选人叶某某拉票问题。2017年3月,叶某某通过口头、打电话等方式请求或暗示党总支部分党员在换届选举中给予支持。叶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新塘街道傅楼村原党总支书记娄某某贿选问题。2017年3月,时任该村党总支书记娄某某为竞选村级党组织班子成员,直接或委托他人分别向三名党员赠送价值人民币1000元的超市卡。娄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河上镇东山村党员金某某破坏选举问题。2017年3月,金某某因自己未列入党组织候选人而心存不满,在选举时私自收取选票,导致部分选票因空白未填而作废,妨害了党员自主行使选举权利。金某某已被立案检查,下一步将受到纪律处分。
此外,截至4月24日,在此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过程中,该区相关镇街还取消当选资格1人,责令退选1人,批评教育、谈话提醒4人,取消党组织候选人资格4人。萧山公安机关也加大打击力度,8名存在拉票、破坏选举等行为的人员被行政拘留。
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开展以来,萧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各镇街和相关单位精心组织,把严肃选风选纪作为重点来抓。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组织、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和案件,有力地维护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