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航头镇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张兆斌利用职务之便,伙同该卫生院报账员叶长洪,以“购置医疗设备”的名义从航头镇卫生院账上挪用公款10万元归张兆斌个人使用,时间未超过三个月。张兆斌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叶长洪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