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原副巡视员李永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杭州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7-09-29 16:53:16
日前,经浙江省纪委监委和杭州市委批准,杭州市纪委监委对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原副巡视员李永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调)查。
经查,李永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礼;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插手和干预市场经济活动;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李永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经杭州市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永明开除党籍处分;由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给予李永明开除公职处分;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