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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富阳区常安镇小剡村原党委书记李希国等4人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移送区公安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来源:富阳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5-17 17:12:12

2018年4月,富阳区监委将常安镇小剡村原党委书记李希国,党委委员李志青、李华儿,村报帐员李胜明涉嫌职务侵占问题线索移送富阳区公安分局。

经查,李希国等4人利用职务便利,在村“三改一拆"工作中,采用虚构拆迁赔偿等方式非法侵占集体所有的拆迁赔偿款,涉嫌职务侵占犯罪。现已被富阳区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