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寿昌镇卜家蓬村原党委书记汪永峰以及该村会计周金生、出纳黄广祥三人在该村征地拆迁过程中,在土地丈量和审核把关等环节上,不认真负责,致使汪永锋多领取其本人及母亲宅基地补偿款37203.89元。汪永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周金生和黄广祥两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