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富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原党总支书记、处长骆绍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来源:富阳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06-26 15:09:21
日前,经杭州市纪委监委批准,杭州市富阳区纪委监委对杭州市富阳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原党总支书记、处长骆绍平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骆绍平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礼;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取私利;违反群众纪律,向监管服务对象摊派费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犯罪。
骆绍平身为党员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政务法规,并涉嫌受贿、贪污、私分国有资产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杭州市富阳区纪委常委会(区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骆绍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