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杭州市监委批准,杭州市富阳区监委对杭州富阳众安保洁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汪金元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汪金元作为企业经营者,本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经杭州市富阳区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将其涉嫌行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