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杨村桥镇长宁村党总支书记吕国华伙同该村党总支委员兼村监会主任周裕生、报账员汪国强等人截留本村困难群众慰问金5.18万元,用于村公务用车、餐费、重点项目工作经费等支出;并且利用职务便利,私分虚套的村集体资金3.29万元。吕国华、周裕生、汪国强三人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参与私分的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