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AA62XX!这不是疏港公路指挥部的公车吗,都下班了怎么还要出去?”
今年3月7日,正值下班晚高峰,浙江省桐庐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组长林清坤驾车回家途中,突然一个熟悉的车牌号码闪现在他的眼前。早已对被监督单位公车号牌烂熟于心的他,立即判断出该车正是他所在的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所联系单位,桐庐县富春江干堤加固二期工程、疏港公路和东连接线(柴埠大桥)工程建设指挥部的的公务用车。
没有丝毫迟疑,林清坤顺道跟了下去。
随着“跟踪”的深入,林清坤发现该辆公车越开越偏远,到了与指挥部毫无关联的金联村才停下。“指挥部的工作范围可不包括这里,这辆车是要去干什么,去办公事还是私事?”一连串的问号浮现在林清坤心里,“其中必有蹊跷。”望着从车里走出来的驾驶员,他迅速思索起明天的“行动计划”。
第二日一上班,林清坤召集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成员紧急碰头,把昨天的“巧遇”说了出来,请大家一起讨论分析可能发生的问题,统一了下步调查了解的具体安排。
当天纪检监察组即兵分三路,迅速开展调查核实。一边赴指挥部查阅内部公车管理制度,一边调取这辆公车近三个月行驶轨迹,林清坤带着部分纪检组成员与指挥部工作人员谈话了解。经过三天的“突击行动”,指挥部聘用驾驶员(合同工)金恺违规使用浙AA62XX号牌公车的违纪事实基本绘出轮廓。
在掌握了部分证据后,经报请桐庐县纪委监委联系纪检监察室同意?派驻纪检监察组果断出击与金恺“正面交锋”。
“我们发现在3月7日下班后,你所驾驶的公务车辆行使至金联村,是否是执行公务?”纪检干部开门见山。
“那次因为加班到很晚,我为了方便就直接把车开回家了。”面对“单刀直入”的问题,金恺有些紧张地为自己辩解,“我严格遵守单位有关规章制度。”
“加班到很晚?”调查人员将林清坤当日拍摄的车辆照片摆在金恺面前,上面显示的时间是17:03,“近84天的记录里,你把车开回家停放的就有30次。”
面对调查人员出示的一叠叠公车行驶交通监控抓拍照片,金恺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最终,他一五一十地将自己违规使用公车的事实说了出来。原来,从今年开始,金恺多次以单位加班迟,没有公共交通车辆回家为由,先后30余次未按规定地点停放公车,并多次驾驶公车办理私人事务。
“原本觉得只要不是节假日,你们纪委是不会检查公车的,偶尔用一下也不会被发现的,侥幸心理作祟,以致于犯下了错误。”面对一纸党内警告的处分,金恺后悔不已。疏港公路指挥部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也因此受到约谈提醒问责处理。
一次看似不经意的“偶遇”,却被纪检监察组敏锐地发现了违反公务用车使用规定的案件线索,看似是偶然,实则是必然。桐庐县纪委县监委负责人在点评这起案件时说:“公车私用看似是小事,折射出的是部分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漠,工作态度敷衍。而林清坤‘偶遇’违规公车,实质是体现了干部踏实勤恳的工作作风,善于在监督中做个‘有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