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问题通报
事件回顾
2016年12月底,新居落成,面对日渐临近的乔迁之喜,张钧亮却有点“心烦”。
“镇里对村干部操办婚庆事宜是有明确规定的,不允许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操办时间、置办桌数、邀请对象都得提前报备。”
“可毕竟当了这么多年的村干部,左邻右舍的基本都有往来,这些人情怎么办?”
“对,就这样。报备归报备,操办归操办。也不见得那天镇里会专门来核查。”
思来想去,张钧亮决定跟组织“玩套路”。
“俞书记,家里的新房子造好了,打算下个月15号置办乔迁宴,今天特地来向您报告……”2016年12月30日,张钧亮按照瑶琳镇关于村干部操办喜庆事宜报告制度的要求,专门向镇纪委报告了其即将操办乔迁宴的相关事宜,报备置办酒席20桌,承诺宴席事宜简办并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
转眼就到了2017年1月15日乔迁的日子,张钧亮非但没有按照事前报备的20桌来操办,反而大操大办了65桌,并收取礼金18余万元。事后,张钧亮向瑶琳镇纪委虚假报告,说其实际置办20桌,来客203户,收取礼金8万元。
查处经过
2017年8月,桐庐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瑶琳镇姚村村党委书记张钧亮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操大办乔迁宴席和女儿结婚宴席,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金等问题。
“如此高压态势之下,居然还敢顶风违纪,绝不能姑息!”桐庐县纪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督办瑶琳镇纪委,要求对该反映问题开展调查核实。
在查阅婚庆事宜“两报告一承诺”审批登记资料,调查走访部分群众,基本掌握了解情况后,调查组开始与张钧亮“正面交锋”。
“请你如实说明,乔迁宴和你女儿婚宴,分别置办了多少桌?”调查人员问道。
“乔迁酒当时准备了67桌,实际开了65桌;女儿婚宴当时准备了84桌,实际开了79桌。”张钧亮一五一十地回答道。
“为什么实际操办桌数与你事前报备的桌数以及事后报告的桌数完全不一致?”调查人员继续追问。
“我当了三十多年村干部,有很多人情往来,很多人已经没有通知了,如果全都通知,估计有一百六七十桌。”张钧亮这样辩解道。
“这能成为你大操大办喜宴,欺骗组织不如实向组织报告情况的理由吗?你知不知道,你不仅顶风违反了八项规定精神,还严重违犯了组织纪律。”调查人员驳斥道。
“我知道作为村干部是不能大操大办的,所以我玩了点‘小套路’,搞大操大办,还向组织虚假报告有关情况。”面对谆谆教导,张钧亮深刻认识自身行为,表示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
案例点评
阳奉阴违不可为
新居落成、嫁女出阁,本是大喜之事,宴请亲朋好友一起分享喜悦也无可非议。然而此案中,张钧亮作为村党委书记,理应严格遵守纪律规定,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但他却在中央三令五申、明令禁止的高压下,仍然心存侥幸,把禁令当作“耳旁风”,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仅大操大办,而且阳奉阴违、弄虚作假,接连与组织玩“套路”搞虚假报告,最终“套路”不成反被套,受到党纪处分,完全咎由自取。
党风政风引领民风社风,民风社风影响党风政风。党员干部作为党风政风的重要体现者,理应扬清抑浊,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带头树立新风。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也要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政治责任,持续保持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阳奉阴违、顶风违纪行为做到动辄则咎、严查快处、绝不姑息。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思想教育,运用正反典型,警示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