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杭州市余杭区纪委监委探索建立“一案三同步”工作机制,着力做好执纪调查“后半篇文章”,切实实现从不能腐到不想腐的转变,真正让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
问题剖析与责任反思同步。一方面针对受到第三、第四种形态处理的典型案件,结合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的单位、岗位特点,剖析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深挖思想教育、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一单两书”,将相关问题发党风廉政建议书或意见书至发案单位,同时抄送党风廉政建设抄告单至发案单位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另一方面,推行“一会一报告”机制(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案件整改情况报告),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处理少数与警示多数同步。对今年年以来已留置的12人,移送司法机关的8人,由各纪检监察室负责做好后续案例分析工作,让每一个典型案例都成为鲜活的教材。同时,在各基层纪检组织筛选全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过周三夜学等方式,通报全区机关党员干部和村“两委”班子干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今年以来已经移送司法的4起典型案件,组织党员干部现场旁听庭审,开展“零距离”警示教育。
单位整改与系统整顿同步。督促案发单位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深入查找问题不足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具有较强操作性和实效性的整改方案,并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另一方面,根据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组织相关领域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健全制度机制,堵塞监管漏洞,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洁风险。如,东湖街道小林社区会计俞金多挪用社区集体资金500余万元一案,针对其中发现的村社日常小额现金收付较多,村级项目资金多发、滥发、提前支付的风险漏洞,区监委召集区农经总站、区农商银行等单位,推动建立村级财务“无现金”收支体系,实现了村级资金“非现金结算”的封闭运行,提高了村级集体资金的安全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