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区财政局资产管理科工作人员李建宏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临安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12-11 14:39:45
日前,临安区纪委监委对临安区财政局资产管理科工作人员李建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李建宏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礼;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他人礼卡礼品;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建宏身为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严重违犯党的纪律和政务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临安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建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临安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