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的监委”如何精准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杭州市探索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这一年多来有哪些经验做法?……12月10日,杭州市“家门口的监委”建设现场会在富阳召开,现场交流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工作经验。省监委委员郑志兵、省纪委省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主任张友宝到会指导,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擎苍出席会议并讲话。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杭州市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并于2018年7月在全省率先完成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全覆盖,在有效解决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问题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建立廉情档案2万余份,受理信访举报1888件次,处理问题线索3800个,立案1172件,运用“四种形态”3306次,党纪政务处分1005人。余杭区监委派出黄湖监察办公室完成监察办公室作出政务处分全省第一案。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打造“家门口的监委”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这个最基层、最前沿的监督阵地作用,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神经末梢”,推动基层党组织扛牢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优化基层政治生态,夯实清廉杭州建设基础。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发挥好乡镇(街道)监察办作用,实现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一要找准职责定位。始终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按照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权限,对照省、市纪委相关工作规程和办法,严格、规范行使权力,确保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二要突出工作重点。紧盯镇街班子成员、村两委班子、基层站所负责人等重点人群,紧盯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农村“三资”管理等违纪违法易发多发领域,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贪污侵占等重点问题,加大查处通报曝光力度,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三要积极探索创新。鼓励各地探索符合基层特性的工作方式方法和手段措施,让监督更接地气、更服水土,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
会议还强调,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制度,重点抓好领导指导机制、工作运行机制和统筹协调机制,确保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有章可循、规范实施,上下左右形成合力,提升整体工作效果。要进一步优化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群众家门口“愿干事、能干事、清廉干事”的工作队伍,把党的作风形象树在基层第一线。
期间,与会人员实地参观富阳区富春街道监察办公室硬件建设及运行情况,观看了纪录片《打造“家门口的监委”—杭州市富阳区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规范化建设探索实践》。富阳区、西湖区、余杭区、桐庐县、建德市纪委监委,萧山区河上镇监察办公室等6家单位作了交流发言。
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朱华主持会议。市纪委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区、县(市)纪委书记、分管副书记和牵头部门负责人,驻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纪检监察组、钱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全市190个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主任参加现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