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街道东苑第一社区原副主任沈琨珂因侵占社区资金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围绕该案暴露出来的问题,拱墅区纪委区监委通过“一案双查”、下发《监察建议书》、整治督查等途径积极做好案件查处的“后半篇文章”。
“一案双查” 严肃政治纪律
2013年至2018年,沈琨珂利用经手、管理社区资金的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包括停车费、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社工工资奖励等资金共计160余万元,其违纪违法时间跨度长、涉案金额大、影响恶劣。
经核实,时任社区党委书记张伟群,党委副书记、主任吴云天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社区工作人员党风廉政教育不到位,未严格落实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导致沈琨珂严重违纪违法,同时该社区原公岗收费员王旭东也因侵占社区停车费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给东一社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张伟群、吴云天应负主要领导责任。为严肃纪律,强化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经研究决定给予张伟群、吴云天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监察建议” 督促问题整改
2019年11月1日,在案件宣判后的第一时间,拱墅区纪委区监委向大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廉政建设的监察建议》,指出大关街道存在压实社区主体责任不够严、监督管理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等三方面问题。
“街道党工委应当以沈琨珂、王旭东案件为切入点,认真汲取经验教训,不断压实主体责任,着力推进制度落实。”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收到监察建议后,大关街道先后3次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整改。“沈琨珂虽是一名社区干部,但侵占了这么多资金,暴露出管理中的问题,我们要吸取教训,好好整改。”2020年1月10日,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街道召开沈琨珂案警示教育大会,街道党工委书记黄苏萍语重心长地说。
随后大关街道立即严肃财经纪律和制度执行力度,把财经纪律融入日常管理和业务工作之中,进一步规范资金、票据、印鉴、支票、支付等管理事项,优化整合社区财务管理模式,按照“一名总会计、一名总出纳、多名结报员”模式配备社区财务人员,加大自查自纠频次,开通网银业务,设立双人复核,堵塞管理漏洞。
“整治督查” 全面消除隐患
针对沈琨珂案件反映出来的老旧小区在停车收费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区纪委区监委以项目化监督为抓手,在老旧小区较为集中的南部五个街道(米市巷街道、湖墅街道、小河街道、和睦街道、大关街道)开展社区准物业停车收费专项督查,督查中共发现停车收费中存在的问题22个、督促落实整改17件,问责处理5件次。专项督查后,社区准物业停车收费的规范性、及时性显著提升。在汇总各类问题后,我们向区委区政府提出了《关于加强老旧小区停车收费管理防范社区廉政风险的建议》,进一步推动该区老旧小区停车收费制度,完善创新协同治理。
“社区资金长期被社区干部据为己有,暴露出基层组织资金缺乏监督、疏于管理等问题。为严肃纪律、教育大多数,我们启动‘一案双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同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集中抓好社区、经合社小微权力、小型工程、小额资金等‘三小’监督体系建设,打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杭州市拱墅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熊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