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对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杭州钢铁厂工贸总公司原总经理李雷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纪律审查。杭州市下城区监委对李雷严重违法问题进行监察调查。
经查,李雷身为中共党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严重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向关系人购买房屋、借用车辆;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对业务工作疏于管理,造成巨大风险敞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党委决定给予李雷开除党籍处分,并由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杭州市下城区监委决定将李雷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李雷简历:
李雷,男,汉族,1970年5月出生,浙江兰溪人,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92年8月-2014年9月 历任杭钢销售处业务员、主办推销员、副科长;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杭州钢铁厂工贸总公司副总经理;宁波钢铁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杭州钢铁厂工贸总公司总经理、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商贸部部长
2014年9月 被免去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杭州钢铁厂工贸总公司总经理、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商贸部部长职务
2020年9月 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20年12月 受到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