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储勤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富阳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21-02-08 16:27:31
日前,经杭州市纪委市监委和富阳区委批准,富阳区纪委区监委对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储勤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储勤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本应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承担;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储勤君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杭州市富阳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储勤君开除党籍处分;由富阳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