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所前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吴浙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来源:萧山区纪委区监委
发布时间:2021-05-11 11:42:57
日前,经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批准,杭州市萧山区纪委区监委对萧山区所前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吴浙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吴浙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
吴浙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丧失党性原则,纪法意识淡薄,贪欲膨胀,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杭州市萧山区纪委常委会(区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吴浙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